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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标准农田及粮食生产能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08]54号)精神和省厅有关要求,平湖市精心组织并顺利完成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目前,代表全市33.53万亩标准农田的950个采样点基本信息数据已全部录入。以此为基础,平湖市调集技术骨干,根据当地标准农田现状,认真组织编制《平湖市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建设方案》。据调查,平湖市现有标准农田分为三等五级,其中,一等田、二等田和三等田分别占45.8%、52.9%和1.3%。下一步将围绕省政府和省农业厅要求,根据质量提升建设方案,全面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稳步提高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