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转发我省开展标准农田及粮食生产能力调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6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专门下发文件(农办农[2008]90号),转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标准农田及粮食生产能力调查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等级是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开展耕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是《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督促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和基础。文件充分肯定了我省标准农田及粮食生产能力调查工作,并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我省的做法和经验,积极做好耕地地力评价工作与分等定级工作,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