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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农业局,有关农场主管部门:
根据浙政发[2008]32号文件精神,省政府提出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场建设任务,并明确在坚持属地管理与负责,国有农场建设与管理地方政府负主体责任的原则下,省财政2008—2010年给予安排一定补助资金,扶持和推动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建设。为摸清全省国有农场基础设施的基本现状,切实做好省财政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分配及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我局决定对全省各个农场基础设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全省农场需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都应填报。各县农场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农场认真填报,尽早报送给市农业局。各市农业局负责本地区农场有关情况统计汇总和报送工作。
(二)调查内容。有关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场内道路、河道、饮水、电网、生产性危房等情况及拟建项目概算投资金额。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各单位拟建项目概算投资金额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上报。
(三)报送要求。这次调查时间短,任务重,各填报、审核和汇总单位要克服困难,数据要真实准确,实事求是。请各市农业局务必于2008年6月16日前,将农场基层表和汇总表报送我局,并尽快通过农民信箱报送电子表格。
联 系人:李曼珍 王云娟 电话:0577-87251911(兼传真) 87251923
邮编:310003
地址:杭州市新华路39号
附件:1、全省国有农场基础设施情况统计(基层/汇总)表
2、全省国有农场山塘水库统计表
全省国有农场基础设施情况统计(基层汇总)表.xls
全省国有农场山塘水库数质量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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