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垦区财务统一管理 实现“三化”
来源:中国农垦信息网   作者:窦霞 王皓   发布时间:2008-07-02

    内蒙古大兴安岭垦区自2003年组建集团公司以来,逐渐认识到财务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相继出台了财务收支“两条线”和“经营管理十不准”制度,5年来,极大地减少了管理费和财务费用的支出,使财务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自2003年8月组建集团公司以来,大兴安岭垦区不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加大了财务监管力度,对全局14个单位的财务科长均实行了委派制,建立了公司经理与财务科长联签制度、财务科长列席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会议制度,明确了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权责与义务,严格管理资金,按制度办事,实现了不该支出的资金坚决不盲目支出,该办的事情坚决办好,起到了向集团公司负责,为企业服务的作用。

    在资金管理上,农场的收入全部上交集团公司,支出按年初集团公司计划分期拨付。在资金使用上,实行“统一调配、分段管理、核定指标、定期检查、兑现奖罚。严格加强资金管理,加快了资金周转率,提高了资金利用率,使有效的资金发挥了最大的效益。通过集中资金统一管理,集团公司能够把有限的资金统筹运作,办大事,解决了许多难题。例如:每年春季购买数千万元的生产资料资金紧缺的难题得到及时解决,每年的上缴社会保险费工作,部分农场因缺少资金,大量的社会保险费交不上,严重地影响了全局上缴进度。全局财务收支“两条线”,资金统一管理后,社会保险费及时到位。5年来,减少民间个人“抬钱”的利息支出2400万元,对管理费用中可变动费用实行纲性预算,每年减少管理费支出500多万元,确保了垦区每年3500多万元的社会保险费按时全额上缴,保证了垦区每年基本建设项目自筹资金部分及时到位。 

    在审计制度建设中,大垦区重在整改,严格坚持定期审计,按月审计,按季审计制度,使各单位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得到很大提高,为垦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