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业 普 法 通 讯
第四期
(总第97期)
浙江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
浙江省农业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3月28-29日,农业部在海南省召开了全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范小建副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了2006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部署了2007年的农业政策法规工作。现将范部长的讲话印发各农业部门,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认清形势 明确任务
扎实做好2007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
———在全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业部副部长 范小建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两会”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2006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部署2007年的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2006年,是新农村建设的起步之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第一年。在多种有利因素的共同作用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的“三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粮食生产实现稳定增产。全年粮食产量达到9949亿斤,总产、单产连续三年双增,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打破了以往粮食生产“两增一减”的常规。在产量增加的同时,粮食生产的科技贡献率、优质化水平和集中度都有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恢复和增强。
二是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农民收入达到3587元,比上年增长7.4%,连续三年保持了6%以上的增速。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加,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农民收入呈多渠道全面增长态势。
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扩大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农村道路、饮水、沼气、电力、环境、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等投入大幅增加,全部免除了西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两免一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扩大、标准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建立。
四是农村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屠宰税,终结了延续2600多年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继续增加对种粮农民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政策,继续对重点地区的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和产粮大县的转移支付。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农村金融、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兽医管理体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等改革都取得明显进展。
五是新农村建设实现良好开局。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组织领导普遍加强、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规划试点逐步展开。我部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扎实推进,增粮增收的各项活动和为农民所办实事得到全面落实。
2006年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在上年基数较高、自然灾害频繁、市场竞争加剧、改革任务艰巨的情况下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中央对“三农”工作明确和有力的指导,得益于支农惠农政策的稳定、完善和强化,得益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对“三农”工作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各级农业部门扎实的工作。在这种形势下,农业政策法规系统,作为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机构,为这些成绩的取得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突出表现在:
深入开展政策调研,提供有效的决策咨询服务。各级农业政法部门不断加大对“四补贴”、“四取消”、粮食最低收购价、产粮大县奖励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跟踪分析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一道,积极促成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转移就业等新政策的出台,并全面分析评估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的绩效,及时提出关于2007年农业和农村政策的建议。同时,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16项重大课题调研,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和中央举办的县委书记、县长培训班组织起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讲解材料并参与讲课,组织起草并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围绕十六届六中全会主题,从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出发,开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问题调研。不断抓好成果转化工作,先后编辑出版了《新农村建设战略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村调研》、《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研究成果,整理制作了1994—2005年我部软科学成果数据光盘,集中反映了当前“三农”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在理论界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法治建设,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在农业立法上,《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继实施和颁布,填补了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村经济主体等方面的法律空白;《动物防疫法》、《肥料管理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的修改和起草工作进展顺利,有望在今年出台;《农民权益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条例》的起草取得明显进展。同时,2006年部里还出台了《草种管理办法》等17件规章。各地农业部门也结合实际,配合地方立法机关出台了一批农业法规、规章,为农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做出了贡献。在农业执法上,强化了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保护了农民和其他消费者的利益;进一步落实了农业执法责任制,疏理了执法依据,明确了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规范了执法行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健全,执法条件有所改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第三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顺利结束。在农业普法上,制定和下发了《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对农业系统“五五”普法做出了部署。特别是《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和颁布后,及时部署学习和宣传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启动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地方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法制宣传五年规划和年度农业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制培训,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领域逐步拓展。
农业政策法规系统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自身建设也不断加强。政法司在重大调研课题和软科学研究课题的安排上,注意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带动各地政策法规部门加强政策调研。为及时总结交流各地的工作经验,在农业政策法规系统组织召开了新农村建设座谈会、新农村建设与法制研讨会。在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中,政法司与湖南省农业厅、农办等单位一道,编制了韶山村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方面,2006年除举办了三期全国性的农业执法培训班外,还安排五个省的农业厅开展了农业执法培训试点工作,共培训基层执法人员1100多人,基本完成了部里确定的用三年时间对农业执法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知识轮训的任务。
总之,在2006年,农业政策法规系统的同志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忘我奉献,推动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这里,我代表农业部向全国农业政策法规系统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深刻认识和把握农业政策法规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稳步推进,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执政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我国的农业和农村发展与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果与新进展,我们的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氛围。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近几年,农业和农村形势持续向好,可以说是“三农”工作力度最大、农业农村发展最快、农民群众受益最多的时期之一。我看,同样也可以说,这几年是农业政策法规系统事业发展、队伍壮大、在促进农村改革与发展上发挥作用最为显著的时期。但也必须看到:做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既面临难得历史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近些年,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时俱进地制定了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连续出台了四个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采取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和划时代意义的支农惠农政策,形成了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理念、新部署和新举措。一是明确提出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即“五基本一首要”:中央在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指明了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二是初步形成新时期支农惠农的政策体系。包括以“四补贴”和“四取消”为主要内容的直接惠农政策,对粮食主产县和财政困难县实行奖励补助的激励政策,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的调控政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政策,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促进政策,以及对农村沼气建设、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等的补助政策。就补贴政策而言,已基本形成了一个综合补贴与专项补贴相结合、收入补贴与技术补贴相配套的农业政策性补贴框架体系。三是积极探索新时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包括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长效机制,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长效机制,农民权益保障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长效机制。四是努力构筑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包括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城乡公平统一的税赋制度、城乡平等的义务教育制度、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形势和好氛围,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的农业政策法规工作,搭建了坚实的平台。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农业政策法规系统在支农惠农政策的完善方面,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效机制的形成方面,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制度的建立方面,都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但另一方面,形势的发展为做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推进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既是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矛盾的凸显期。特别是从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来看,需要正视和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要重点关注和研究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发展现代农业问题。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农业部门的主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的“三农”工作,要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政策法规系统理应围绕现代农业这个重点开展工作。在现代农业问题的研究上,既要重视理论研究,更要重视实践总结。国情和农情决定了我们不大可能走欧美等先行现代化国家的农业发展道路。如土地集约化的农场经营,不是不想搞,而是我们许多地方没有条件搞。必须坚定不移并且是充分地认识到,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是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和前提。这就决定了我们要走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一定要从中国实际出发。我们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必须进行大胆创新。现代农业作为一个产业形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在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模式和特点。我国现代农业的内涵包括哪些内容,具有哪些特点,应采取什么样的路径推进,如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给予清晰而明确的解答。理论问题搞清楚了,我们在政策研究上就会少走弯路,在实践中就会更加清醒和自觉。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又一定是来自实践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关注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建议。这是我们从事政策研究工作的基本功。要努力把各地、各产业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办法、好模式提炼总结出来,将出现的问题、遇到的难点、关注的热点疏理出来,加以提升使之转化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2、确保粮食安全问题。粮食政策是我国农业最重要的产业政策,农业政策法规系统必须始终高度重视。由于耕地逐年减少,人口不断增加,粮食供求将始终处于紧平衡的状态;又由于比较效益的影响,稳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会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确定的基本方针。这不仅关系到农业,更关系国民经济的全局,同时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这一方针目前认识上基本是统一的,但还有一些不同看法。一是粮食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如何界定的问题。是食物安全还是谷物安全?是总量安全还是口粮安全?二是粮食安全线的确定问题。按照目前的统计口径(谷物、豆类和薯类),95%以上的粮食自给率如何确保?是部分粮食品种坚持95%的自给率还是全部粮食品种坚持95%的自给率?在未来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期,怎样保持一个适当的粮食自给率?三是粮食安全的路径和对策选择问题。包括确保粮食安全是指年度的粮食产出,还是指生产能力的建设?粮食进出口如何灵活有效调控?对这些问题,不同的认识可能导致不同的政策取向、不同的对策措施。涉及粮食的政策问题十分重大,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关注。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始终绷紧粮食生产这根弦,一刻也不放松。温家宝总理也明确指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最大威胁,仍然是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目前我国粮食稳定增产的基础不牢固,保持粮食紧平衡的任务相当艰巨,必须着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我看,不管社会上有什么议论,研究如何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如何支持和促进粮食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始终是我们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基本职责。因此,农业政策法规系统要把粮食问题的调研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予以密切关注和长期跟踪。
3、促进农民增收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始终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三农”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近年来,尽管农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但总体看农民收入增长还处于爬坡阶段,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增收的形势仍将十分严峻、任务仍会相当繁重。因此,对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近年来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稳定、强化和完善,有力地支撑了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今后靠政策增收的引导和带动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调控手段。同时,我们还要拓展视野,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增收的新政策。这里,我想重点强调一下就业政策。就业是民生之本、增收之源。数以亿计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如果不能得到较为充分的就业,不仅直接影响到农民增收,而且还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解决就业问题,无外乎两条出路:一是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的就业空间,在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的同时,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二是引导和安置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在城镇的二、三产业寻找就业机会。这就需要我们至少在三个方面加强政策调研和推进制度建设:第一是农业的功能拓展问题。在资本和技术排斥劳动力的趋势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农业的功能拓展了,农民在农业领域的就业空间就会扩大。第二是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问题。目前,尽管农村第二产业发展的局限较以前明显增加,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巨大,还存在许多产业空白。第三是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问题。这个问题非常复杂,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当前,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都调动起来了。在这样的氛围中,我们找准工作定位和切入点非常重要。我看,我们可以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劳动力的输出方面,主要通过加强管理和提供服务,切实为农民外出就业排忧解难,通过调查摸底、强化培训、劳务定单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手段,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
4、统筹城乡发展问题。城乡差距拉大,很重要的原因是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统筹城乡发展是消除城乡二元体制障碍的基本方略。这几年我们农业政策法规系统在统筹城乡发展问题的研究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远远不够,今后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具体说来,一是要研究如何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产业协调是城乡统筹的重要基础,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不仅要研究如何借鉴工业发展的理念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问题,而且还要研究如何协调城乡产业,形成城乡产业的合理分工和相互依存,促进城乡产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比如大豆生产与大豆加工,棉花生产与棉纺织业,玉米生产与生物质能源。搞得好,工业就会带动农业,搞不好就适得其反。再比如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是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的结合点。它需要从农田到餐桌每一个产业环节的良性衔接。二是要研究如何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社会发展是城乡统筹的重要任务。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还要充分关注如何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为城乡居民创造平等的发展环境。这里关键是个资金来源问题。过去是人民事业人民办,因此造成了沉重的社会负担,而今天又强调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但国家一时又不可能包办。这就需要一套新的体制、机制,以解决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三是要研究如何构建城乡统筹的长效机制。目前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些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正在逐步破除,但所采取的一些举措更多地是带有探索性的,其影响的深度和广度都还很有局限性,远未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在这方面,迫切需要深入研究,一方面继续破除障碍,另一方面将行之有效的举措制度化和长期化。当然,这方面问题的解决,也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经济实力分不开的。如果国民经济没有进入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如果国民经济不能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速度,很多事情也就无从谈起了。
5、健全完善农业补贴制度问题。补贴是世界各国支持农业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农业政策法规系统为推动各项农业补贴政策的出台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可以说,每一项补贴政策的研究和出台,都是与我们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但我们也要看到,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政策,只是初步搭建起农业补贴政策的框架,不仅补贴的资金规模需要扩大、覆盖的区域和品种需要扩大,而且补贴的标准需要提高、具体的操作办法需要完善。当然,目前的这些补贴政策主要是围绕粮食生产的,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也是对的。但也要看到,棉花等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业的补贴政策仅仅是刚刚起步甚至是微乎其微。也就是说,健全完善农业补贴制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应当在强化和完善已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研究领域,放眼农业诸产业,针对每个产业的特点和产品的特性,研究可能涉及到的补贴政策,包括农业保险和资源补偿等政策,按照“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基本思路,建立、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农业补贴制度,丰富政府支持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
6、深化农村改革问题。农村改革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处于攻坚阶段,任务十分艰巨。关注改革、推动改革、参与改革始终是农业政策法规系统的重要任务。目前农村改革已进入了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阶段。如果说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入手调整生产关系,那么,农村税费改革就是从调整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入手调整上层建筑。两者都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发挥了十分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农村综合改革则是把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某些深层次问题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因此,这个阶段的改革,牵涉面会更广,利益关系会更复杂,矛盾和问题也会更加突出,更需要引起高度关注。我认为,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促进的角度,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花大力气研究,并争取有所突破。一是如何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家庭承包经营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经营制度,但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如何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突出土地使用权的资本功能,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二是如何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农业和农民组织在技术传递、信息集合、产业开发、规模经营、能力互补、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三是如何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机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国家财力的增长,政府要强化对农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向建立服务型政府转变。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如何适应这一变化,需要认真思考。我们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贴近农民、了解农村的优势,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为农村改革支招,为农村发展出力。
7、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问题。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法治是保障。在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上,农业政策法规系统重任在肩。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我想近期是否可以重点研究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如何认识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与加强法制建设的关系? 目前,关于法制建设作用和地位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对于新形势下法制建设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相关研究还很不够,需要加强。二是如何通过法制建设来促进产业发展、保护农民权益?促进产业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是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做好新时期的农业法制工作,必须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如农民合法权益的内涵和种类,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需要在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中采取的保护措施等,每个小问题都是一篇大文章。三是如何构建农业生产经营纠纷的解决机制?农村纠纷的依法、及时、高效解决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前提,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集体收益分配纠纷、农资质量纠纷等又往往是农村的常见纠纷,农业政策法规系统在这类纠纷的解决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相应地,如何构建农业生产经营纠纷的解决机制也是我们必须思考和面对的问题。
以上七个问题,我只是点点题,各地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就其中的一些问题和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为当地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发挥咨询作用。
三、以良好的机制和作风进一步推动农业政策法规工作
从工作体系和布局看,农业政策法规系统与农业部门其他系统有很大的不同。从部里来讲,政策和法规这两块的工作量都很大,摆布得也比较均衡。在省里,总体上是法规工作多于政策研究。在省以下,基本上是法规工作占大头,法规工作中执法工作又占大头。农业政策法规系统的这种上下不对称的格局和职能定位,有其客观性。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期,对政策法规研究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无论哪个层次,都要注重调研,勤于思考,善于研究,扎实工作。
2007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围绕实施“三大战略”、强化“四大支撑”、构筑“六大产业”体系、抓好八项工作、推进“十大行动”,要深化重大问题研究、加强政策跟踪调研、提高农业立法质量、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努力为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政策法制保障。归纳起来,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扎实开展重大问题研究。今年的重大问题研究要围绕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展开。部里前不久已安排部署开展建设现代农业的“十大行动”,部署开展了十一个重大问题的调研,2007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的要点已发给各省,前面我也点了七个方面的重点研究领域。这里,我简要地就如何搞好重大问题研究谈两点看法:一是研究的定位问题。我们的研究不是纯理论研究,而是对策性很强的政策研究,研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衡量研究成果基本标准。只有有针对性的研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只有有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才有可能转化为领导决策。二是研究方法问题。我们的研究不是关起门来的研究,必须面对实践,深入基层、深入农民。我们的研究也不是自己单兵作战,要善于利用外脑,善于组织专家等社会力量开展研究。部里的软科学研究之所以搞得有声有色,主要原因就是有众多的专家学者参与进来,每个选题都由该领域知名人士牵头完成。我看,部里软科学研究的做法值得各省借鉴。
2、加大政策落实和调研力度。宣传和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及时了解政策贯彻落实的动态,提出完善政策的对策建议,是农业政策法规系统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在这方面,必须紧紧抓住四件事:一是已有的政策如何稳定、完善和加强。对此,一定要增强敏感性,善于捕捉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倾听基层的反映和群众的呼声。二是新出台的政策如何才能积极稳妥地得到执行。评价一项政策的好坏,既要看政策内容,也要看政策执行。好政策未必能执行好,这是被多年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而这里面创造性执行政策至关重要。对此,要深入分析,务求从实际出发,让基层和广大农民得到政策实惠。三是积极参与各项农村改革。推进每项改革都离不开扎实的政策调研。我们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出台支持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参与《农业保险条例》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推动农业保险立法。要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积极关注农村综合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进展情况,加强跟踪研究。关注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技推广体系、兽医管理体制、种子管理体制和农垦管理体制改革,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动力支持和制度保障。四是如何建立支农惠农政策持续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建立长效机制的一个有效办法,是政策措施的法制化。把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求持久地发挥作用。八十年代初,在五个一号文件的强力推动之下,有一大批改革政策陆续形成重要的法律法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实行,又一批重大政策成为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支撑,成为解放生产力的强大动力。我们要学会把那些在实践中证明是正确的,又需要长期坚持的政策尽快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3、加强农业立法工作。农业立法要围绕完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来展开。根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今年的农业立法将着力推进《动物防疫法》、《肥料管理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的制修订工作,力争在年内出台;加快《农民权益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饲料管理法》、《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争取有实质性突破。同时,还要着手《兽医器械管理条例》、《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为2008年的农业立法工作做好准备。此外,部里还要以动物防疫法、肥料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为重点,出台13件部门规章。加强农业立法不仅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立法质量,我提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立法调研。要将调研作为立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调研对象的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符合实际的立法建议。二是认真听取意见。要将听取意见和专家论证作为立法工作的必经程序,广泛听取不同方面特别是社会公众的意见,充分尊重专家学者的专业判断,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科学合理的立法方案。三是发挥两个积极性。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对地方农业立法工作的指导,吸收地方农业部门参与到国家农业立法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不同层级农业立法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4、强化农业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是中央确定的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的重大任务,几届部党组对此都高度重视,改革的方向要坚持,不能动摇。今年要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力度。一是规范执法机构。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立应当经当地政府或编制部门批准,争取机构性质为全额拨款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要有明确的编制,执法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须以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为限,按照国务院推进综合执法的要求,相对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检查权。农业部门的机构单位很多,相互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要正确处理综合执法机构和其他机构的关系,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实践探索中形成相互配合、各尽其职的协调机制。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在执法保障方面,要争取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完善执法车辆、通讯工具、速测仪器等执法装备。在工作机制方面,要建立上下相通、左右相连的执法信息统计、公告、查询、发布等网络系统,以利于执法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建立和完善农业执法机构内部之间相互协作、联合办案的机制。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要做到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合法适当,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为此,部里今年将争取启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农业普法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立足农村、面向农民,广泛开展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今年要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农业法律法规,适时对这些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评估其实施效果。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下行政复议工作。去年底,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把行政复议工作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来推进,会议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复议工作的总体思路,对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农业系统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总体上处于上升的趋势。在工作中,因土地承包、假劣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发生,并通过行政争议的形式表现出来,有的案件涉及资金数额很大,有的案件涉及农民群众众多。随着农业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农业部门政府职能转变力度的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涉农行政争议将会日益增多,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的任务会越来越重。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有效预防涉农纠纷,积极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是农业部门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善于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功能,有效解决各种涉农行政争议、化解农村社会矛盾。通过开展行政复议,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将相当一部分行政纠纷解决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
5、切实加强农业政策法规队伍的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我们搞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的根本保障。要通过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与作风建设,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的农业政策法规工作队伍。要加强政治理论、经济理论、法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为此,部里今年将继续举办两期农业执法培训班,以更好地带动各地培训工作的开展。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的精神,今年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农业政策法规队伍建设的重点,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部里这几年对政法司的人员编制是增加的,经费也是增加的。各级农业部门的领导都要重视农业政策法规工作队伍建设,要积极争取为他们的工作创造环境、改善条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多解决实际问题,多办实事,努力为做好工作提供保障。
同志们,今年是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大家继续保持和发扬良好作风,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丰厚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