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业 普 法 通 讯
第一期
(总第94期)
浙江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
浙江省农业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编者按: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是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环节。2006年农业部在全国开展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我厅积极部署响应,在全省范围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经各地推荐,我厅选送3个案卷参加农业部的评选。在农业部初审、复审评选出的20个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中,绍兴县农业局办理的经营劣质种子案和义乌市农业局办理的生产擅自修改标签农药案两宗案卷名列其中。现刊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结果的通报》,以示表彰。
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政〔2007〕1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农业
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部内有关司局:
为了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农业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文书制作水平,从2005年起我部在农业系统开展了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2006年10月至12月,我部继续开展了这项活动,在各省择优推荐的基础上,部里组织专门考评小组,从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完备、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裁量是否得当、执行是否到位、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对各地报送的案卷进行了评选。经过考评小组的初审和复审,共评选出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0卷(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总体上看,经过近几年各级农业部门不断强化执法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农业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较之以往有了较大提高。但是,案卷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被处罚人认定不准,前后不一,缺乏被处罚人的身份证明;违法事实认定不清,定性不准;法律适用不准确,有的甚至适用了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法律规范;自由裁量存在随意性,从轻或减轻处罚理由不充分;登记保存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无法律依据;重大处罚未经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涂改、表述不清、告知事项不完整;案件执行不到位,结案不及时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应当引起各地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行政处罚案卷是行政处罚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案卷质量直接反映执法水平的高低。各地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案卷管理,规范文书制作,切实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案卷交流等,增强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要进一步落实案卷评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自查、互查、抽查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使农业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
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1.经营假兽药案
处罚机关:北京市农业局
经办机构:北京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2.无证出售珊瑚产品案
处罚机关:北京朝阳区农业委员会
经办机构: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3.运输动物产品(牛肉)进京未经检疫通道案
处罚机关:北京丰台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4.种子标签标注不符合规定案
处罚机关:天津蓟县农业局
经办机构:蓟县种子管理站
5.经营销售在反刍动物中禁止使用的饲料“骨粉”案
处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经办机构:上海市兽药饲料监督管理所
6.无肥料登记证生产、销售复混肥案
处罚机关:江苏江阴市农林局
经办机构:江阴市农林行政执法大队
7.经营劣质种子案
处罚机关:浙江绍兴县农业局
经办机构:绍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8.生产擅自修改标签农药案
处罚机关:浙江义乌市农业局
经办机构:义乌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9.经营标签不合格的种子和未按规定制作种子经营档案案
处罚机关:福建永安市农业局
经办机构:永安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0.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农药案
处罚机关:江西永丰县农业局
经办机构:永丰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1.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案
处罚机关:湖北荆州市农业局
经办机构:荆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12.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已撤销登记、劣质的农药案
处罚机关:湖南衡阳市农业局
经办机构:衡阳市农业局农业执法支队
13.经营假冒伪劣农药案
处罚机关:广东湛江市农业局
14.经营假兽药和拆零销售原料药案
处罚机关:重庆市农业局
经办机构: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15.经营未经审定种子案
处罚机关:重庆綦江县农业局
经办机构:綦江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6.经营劣质农药案
处罚机关:重庆永川市农业局
经办机构:永川市农业局执法大队
17.经营假农药案
处罚机关:四川金堂县农村发展局
经办机构:金堂县农村发展局执法大队
18.经营未经审定“两杂”种子和未出示备案登记证明销售“两杂”种子案
处罚机关:贵州石阡县农业局
经办机构:石阡县农业局执法大队
19.经营未经审定杂交玉米种子案
处罚机关:贵州黔东南州农业局
经办机构:黔东南州农业执法支队
20.经营假农药案
处罚机关:甘肃省农牧厅
经办机构:甘肃省农业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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