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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农业污染源入户普查全面完成
来源:洞头县   作者:颜小海   发布时间:2008-05-15
 

 

洞头县农业污染源入户普查全面完成

 

洞头县自今年229日启动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协作和各乡镇的大力配合下,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于日前顺利地完成了全县农业污染源入户普查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明确分工。成立了农业污染源普查办负责本次普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按照分片分线原则,将全县分6为个普查片区,每个普查片区均由乡镇普查办领导负责牵头,各乡镇指导员和村两委成员配合参与普查,同时每个乡镇指派一名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普查员进行跟踪联络,及时反馈普查情况。

二是建立普查督查制,确保普查质量。为了使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建立了普查督查工作机制,具体做法是:以乡镇为普查点,由各乡镇负责具体的普查工作; 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普查员配合乡镇普查办做好督查,具体督查各乡镇宣传发动,人员到位,实地入户普查情况,普查表填报质量等;根据各乡镇普查进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汇报各乡镇普查进展,交流经验,提高普查质量。

三是狠抓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实地指导。农业污染普查涉及面广、内容多、要求高,为此洞头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把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作为搞好普查的基础和关键环节来抓。在培训内容和时间上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培训的办法,使普查员理解每个普查指标的含义,熟悉普查工作的流程,从而为普查员独立开展调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是加强审核,确保数据真实。严格执行国家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规定,采取分级多重审核程序。普查员入户实地填报时进行数据的现场审核,主要审核内容是否齐全、准确,数据来源是否可靠,普查填报项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指标解释要求;普查指导员主要审核普查的逻辑关系和合理性;最后由普查办公室对数据进行组内审核、交叉组审核和专家组审核,形成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层层把关的审核工作机制,确保普查数据有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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