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人发〔2008〕15号
各市农业局,义乌、东阳市农业局,省级有关厅局,厅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200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决定开展农业、农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申报农业、农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30日。厅各单位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有关规定进行。各评委
办公室应积极引入论文答辩、面试、测评、成果展示、量化等评
价辅助手段,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质量。
三、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对象的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应予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发现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四、根据我省实施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实际情况,从2008年5月1日起,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五、在上报评审材料的同时,上报评审对象信息(含照片)。
六、《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等所需申报材料附件,均登陆浙江农业信息网(网址:www.zjagri.gov.cn)下载。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1:
厅本级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一、7月30日前,向人事处报送以下材料。
1.本单位初评委调整人员名单;
2.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及初定表;
3.初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及评审表;
二、8月30日前,向人事处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及评审材料;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及评审材料。
三、6月30日前告知除农业、农业工程以外的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人员名单。
附件2:
申报材料要求
一、市或省主管部门需报送材料
1.送评报告1份;
2.《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要求A3纸打印,并报送电子文档1份(excel格式);
3.申报对象《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一套,抽出装袋。并报送照片电子文档(jpg格式);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内容和装订要求
1.材料清单1份,贴在材料档案袋上;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厅各单位一式2份;
3.《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高级一式30份,中级一式20份,由人事部门填写,要求A3纸打印;
4.《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式3份,须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要求A4纸打印;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6.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连续)、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核表)、年度考核材料(近3年)等复印件1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7.代表论文、著作(需复印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成果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1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3综合表.doc
4破格表.doc
5外语免试审核.doc
6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doc
7花名册.xls
8保证书.doc
主题词:高级 资格 评审 通知
抄送: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8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