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吉办〔2008〕2号
各市农业(林业)局、省级有关单位:
杨梅是我省的第二大水果产业。为全面展示近年来杨梅无公害标准化技术的推广成效,进一步提升杨梅品质、培育品牌,扩大浙江农业吉尼斯的品牌效应,经研究,决定由浙江农业吉尼斯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浙江省杨梅产业协会协办、兰溪市政府承办浙江农业吉尼斯杨梅擂台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杨梅专业合作社,并通过县级以上合作社主管部门的规范化认定;生产基地获得省无公害以上基地认证,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以上认证,并拥有注册商标或统一使用商标。参赛队共15家。
二、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6月21日上午,地点:兰溪市马涧镇里山人家。
三、比赛规则
1.比赛分品种进行,参赛队可分别或同时选送荸荠种杨梅、东魁杨梅参赛。
2.比赛以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作为主要量化指标,含量高者胜出。两种品种的杨梅分别记录成绩。
3.参赛样品要求荸荠种杨梅单果重不小于10克,东魁杨梅单果重不小于25克。参赛样品重5公斤,按送样先后顺序封样、编号。
4.比赛使用数字测定仪测定可溶性固形物。由专家在参赛样品中抽取25个杨梅果实,进行榨汁后测定。测定成绩由专家即时公布。
5.本次杨梅擂台赛聘请三名专家担任评委。
6.邀请承办地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比赛。
四、奖项设置
比赛按品种设奖,其中一等奖各1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各3名,奖金各1000元。一等奖成绩分别申报浙江农业吉尼斯纪录。
五、赛事组织
1.参赛队由各市农业(林业)局统一负责推荐。请各市农业(林业)局按照分配名额(详见附件)择优推荐。报名表于6月12日前通过农民信箱报农业厅宣传站厉宝仙,联系电话:0571-86757155。
2.各参赛队于6月20日晚20:00时前将参赛样品统一送达兰溪市兰江大厦(兰溪市人民南路6号,联系人:赵焕文,联系电话:0579-88899738),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各市确定1名领队,每个合作社参加人员限2人,住宿费自理。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1:
浙江农业吉尼斯杨梅擂台赛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专业合作社数量
杭州市 1
宁波市 3
温州市 3
绍兴市 1
金华市 1
丽水市 2
台州市 4
附件2:
“浙江农业吉尼斯杨梅擂台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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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作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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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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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县级以上合作社主管部门的规范化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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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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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以上认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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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具体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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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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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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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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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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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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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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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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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吉尼斯 杨梅 通知
浙江农业吉尼斯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