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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绩效考核优胜单位公示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3-21
 

根据《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办法》(浙农计发〔200623号)规定,经各地申报,省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查、查阅资料、核对有关材料,全面综合考评后,拟确定萧山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等34家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为2007年度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绩效考核优胜单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我厅反映公示对象2007年度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08321日到327日止。

四、联系单位: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联系电话:0571-86757826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    邮编:310020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拟确定为2007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

绩效考核优胜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萧山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2、余杭区农(渔)业行政执法大队

3、建德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4、桐庐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5、淳安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6、宁波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7、鄞州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8、慈溪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9、象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0、温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11、乐清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2、瑞安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3、苍南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4、湖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15、德清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6、长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7、安吉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8、平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9、绍兴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20、诸暨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21、金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22、金东区农林执法大队

23、东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24、义乌市农业监察大队

25、衢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26、江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27、常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28、丽水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29、龙泉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30、青田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31、遂昌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32、台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33、黄岩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34、温岭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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