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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茶树改良的通知》(浙政办函[2001]99号)和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茶树良种化先进县评选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浙农专[2002]17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浙江省茶树良种化先进县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条件、材料和奖惩措施,按省农财两厅浙农专[2002]17号文件执行。
二、已评上2006年度浙江省茶树良种化先进县(市)的,今年原则上不申报;先进工作者评选继续暂停。
三、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茶树良种化先进县申报表、2007年度新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分布明细表、茶树良种化工作总结等),需装订成册,一式12份;其中2份应有2010年茶树良种发展规划文件、茶树良种化工作组织成立文件、茶树良种化扶持政策文件等附件。申报材料请于7月20日前报送我局,逾期恕不受理。
四、各市茶叶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先进县具备条件与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签置意见,每市限额推荐1-2个县作为浙江省茶树良种化先进候选县。附件:浙江省茶树良种化先进县申报表
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 二00八年七月一日
(发)关于做好2007年浙江省茶树良种先进县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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