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和“睦邻、安邻、富邻”以及“和平、安全、合作、繁荣”的周边外交思想,是指导我们与东盟及周边国家开展农业合作的重要准则,农业合作是其中一项很重要内容。努力加强我省农业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将显得越来越重要,现将我国政府与东盟的主要活动情况介绍给大家,以利于指导我们外向型农业工作。下期将介绍与东盟合作情况。
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韩国之间的合作,简称为10+3合作。
合作领域:各方同意将经济、货币与金融、社会及人力资源开发、科技发展、文化和信息、发展合作、政治安全、跨国问题等8个领域确定为东亚合作的重点领域。
东盟国家是我国友好近邻,我国已同东盟所有成员建立外交关系,并于1996年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近几年来,我国同东盟关系顺利发展,高层往来频繁。1997年江泽民主席出席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首脑非正式会议,并与东盟国家领导人进行了单独会议。双方发表了《中国与东盟首脑会晤联合声明》,确定了中国-东盟面向21世纪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方向和指导原则。1998年12月,胡锦涛副主席出席在河内举行的第二次中国-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999年11月、2000年11月、2001年11月和2002年11月,朱鎔基总理出席了在菲律宾举行的第三次、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和在柬埔寨举行的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发表了《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
第七次东盟及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于2003年10月在印尼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了会议。会上与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并发表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加入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边合作联合宣言》等重要文件。提升了与东盟关系、引导了10+3合作进程。
中国与东盟还有外长会、经济部长会和交通部长会等部长级会议机制。同时,中国与东盟之间逐渐形成了5个平行的对话与合作机制:中国-东盟高官磋商、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中国-东盟经贸联合会、中国-东盟科技联委会及中国与东盟商务理事会。到目前为止,东盟已召开了25次农林部长会议。东盟+中日韩农林部长会议召开了3次。第26次东盟农林部长和第4次东盟+中日韩农林部长会议将于2004年在缅甸召开。
2003年8月,农业部副部长率中国农业代表团出席了在马来西亚举行的第三届10+3农林部长会议,重点介绍了我国农业的发展情况,阐述了加强与东盟合作的主张,受到了与会各国的高度赞扬。供稿:马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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