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业 外 经 合 作
山东、江苏两省外向型农业发展观察与思考
    发布时间:2004-11-15

最近,为了学习山东、江苏两省发展外向型农业的经验,我们组织市农业局涉外部门和省级农业开发区负责人赴山东、江苏考察学习。两省之行获益匪浅,特别是山东农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和江苏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山东是我国农产品出口大省,位居全国第一。2003年农副产品出口额65.8亿美元(高于我省26.24亿美元),按WTO+水产品口径出口47.48亿美元,高于第二、三位的广东、浙江18.5亿美元和29.7亿美元,在全国农产品出口中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去年农产品出口实现了两个四分之一,即占全国农产品出口和全省外贸出口的各四分之一。今年1-9月,农副产品出口56.9亿美元,同比增长26.4%。山东省传统大宗出口产品优势明显,2003年,水海产品出口17.9亿美元、蔬菜8亿美元、禽肉4.8亿美元、花生及制品4亿美元、水果及制品4.3亿美元,在全国均名列前茅。多年来山东农产品出口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 2000-2003年,山东省农产品出口年增长率达到了23.1%,而同期我省农产品出口年增长率为14.17%,高于我省近9个百分点。
    在入世挑战,国外贸易技术壁垒森严,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面前,山东农产品出口能够保持高速增长的奥秘何在?根据山东省农业厅同志的介绍,我们把它概括为二句话八个字,“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领导重视”:山东省政府成立了农产品出口协调小组,协调与农产品出口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关系,为农产品出口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成绩与奖罚挂钩等措施,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措施有力”: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从源头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出口农产品基地270个,改革传统的基地+农户+加工企业的运作模式为基地+农场(养殖场)+加工企业的新型管理模式,实现出口产品的标准化、规模化、工厂化生产;二是省政府拨款200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三是扶优扶强培植大型农产品出口企业集团。省政府每年拨款5000万元扶助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机制的创新、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技改投入。现在全省1500多家出口企业中,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占10%以上,拥有莱阳龙大、阳谷凤祥、莱西万福、中鲁果汁等一批大型农产品出口企业,我们实地考察的临沂大林食品有限公司去年自行出口5500多万美元。在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同时,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大力开辟东盟、中东、非洲等新兴农产品出口市场,去年取得了向新兴市场出口增长30%以上的成绩,为山东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做出了很大贡献。
    江苏是我国利用外资的先进省份。近年来,江苏省大力实施以项目推进农业招商的目标管理。今年初,江苏省政府就确定了“苏南各市平均每县确保新批外商投资项目4-5个,每县实际利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苏中、苏北每县3-4个,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以上”的农业招商目标。全省各地借助农洽会平台,强化委托招商、以外引外、以商引商,农业利用外资保持稳步增长的势头。今年1-8月,江苏全省新批外商投资农业项目347个(含增资项目),实际利用外资50918.15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3%和21%。有23个县(市、区)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2个县(市、区)完成了项目数目标任务,16个县(市、区)完成了全年农业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
    与江苏相比,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我省农业利用外资差距不少(详见下表)。2003年,我省合同外资和实到外资分别只有江苏省的44.1%和35.5%,项目平均投资规模和5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也只有江苏的63.54%、9.59%。
2003年江浙两省农业利用外资比较表
省份 项目数(个) 同比增长(%) 合同外资(亿美元) 同比增长(%) 实际外资(亿美元) 同比增长(%) 项目平均投资规模(万美元) 500万美元以上项目(个)
江苏 597 50 19.93 74 7.53 38.0 458 146
浙江 302 34.82 8.79 17.06 2.67 60.41 291 14
山东、江苏之行,让我们看到了差距,也给我们不少有益的启示。
    启示一:拓展“农博会”的功能,把“农博会”办成一个项目洽谈、产品展示、展销和内外并举的综合性展会。10月22日到连云港,适逢2004(第六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开幕(以下简称农洽会)。江苏“农洽会”是以项目洽谈为主,同时兼有产品展示、展销的功能,从1999年到现在已经举办了六届。“农洽会”作为招商引资的平台,对江苏省农业利用外资功不可灭。如2002年“农洽会”协议外资近11亿美元;2003年“农洽会”签订外资农业项目306个,协议外资13亿多美元;今年“农洽会”又硕果累累,签约外商投资农业项目210个,协议外资近14亿美元,外贸订货合同50多个,成交额近2亿美元。我省“农博会”也举办多年,已有一定的影响和规模。拓展“农博会”的功能,把“农博会”办成一个项目洽谈、产品展示、展销和内外并举的综合性展会,为浙江农业利用外资搭建一个平台。
    启示二:重视外资对外贸(农产品出口)的拉动作用。山东省农产品出口能够保持高速增长,除了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外资对外贸的拉动作用。外向型是外资企业的天性,外资企业由于有稳定的市场、先进的技术、与国际接轨的理念和现代的企业管理模式,在农产品出口中一直处于有利地位。据统计,2003年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27.4亿美元(按WTO+水产品口径),占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的57.7%,成为山东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力量。我们必须重视外资对外贸的拉动作用,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外资引进的力度,为我省农产品出口持续快速增长增添后劲。 
    启示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招商引资工作,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促进浙江农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引进项目要从偏重于追求项目数量向注重项目规模和质量转变,从单纯引进资金、设备向注重科技创新、提高综合竞争能力转变。当前,首先要制止“全民招商”和只有数量的目标考核而引发的招商引资恶性竞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改善外商投资的软环境。第二,外资利用要走合资、合作的道路,注意外资企业“独资化”的倾向。据山东省外经贸厅统计,2002年,全省农业引进外资18276万美元,其中合资企业1903万美元,占10.41%、合作企业171万美元,占0.94%、股份制企业400万美元,占2.19%、独资企业15802万美元,占86.46%。我省外商独资企业比重也在不断增加,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占全部外资的比重分别由2000年的57.1%、46.1%提高到2003年的65.9%和56.9%,但外资企业的社会综合效益却随其在经济总量中比例的提高呈下降趋势。尤其外商独资为主,阻止了技术“外溢”。我们要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吸收消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快速形成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的量和质。第三,引进项目要坚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原则,将外资利用与结构调整和优化结合起来,在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上下功夫,为浙江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努力改变外资利用区域不平衡状况,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外资利用区域不平衡是个普遍性的问题。如江苏省农业利用外资以苏南为主;山东省则集中在青(岛)烟(台)威(海)临(沂)沿海地区,去年四市占了全省农业利用外资总额的73.35%;我省宁绍平原及杭嘉湖地区,外商投资占全省的绝大多数,今年上半年,上述地区引进项目、合同外资、实到外资分别占全省的87.5%、97.73%、94.75%。外资利用区域间的不平衡必将影响全省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各地要依据去年我省制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确定本地区农业利用外资的主攻方向、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引导外资向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和产品集聚,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构筑浙江外向型农业发展的新格局,从根本上改变外资利用区域不平衡的状况。
    --积极鼓励民营企业与外资联姻,提高民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民营企业是浙江的骄傲,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船小调头快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三分天下有其二,为我省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立下了汗马功劳。在外向型农业发展中民营经济也占主导地位,2003年,全省参加统计的1384家外向型农业企业中,国有集体企业32家,占2.31%,外商投资企业300家,占21.68%,民营企业1052家,占76.01%,涌现出浙江海通、柳桥羽毛、慈溪徐龙、浙江三弘、浙江华发、金华爱斯曼等一大批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成为我省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经营机制灵活,但普遍规模较小,加工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出口创汇能力较弱。如我省农产品出口企业数超过山东,但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不及山东的一半。在经济全球化趋势面前,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和国外反倾销制裁能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等弱点逐渐显现。积极鼓励民营企业与外资联姻,实行优势互补,做大做强民营企业,推进农业的产业化、国际化经营。供稿:熊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