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引进来”与“走出去”统筹发展的必然性
“引进来”与“走出去”本质上的统一性,决定了二者在实际工作中相互结合的必然性。投资发展进程的阶段特征、资本双向流动的内在特征和纳入世界经济主流的现实需要都要求“引进来”与“走出去”统筹发展。
第一,投资发展进程的阶段特征要求“引进来”与“走出去”统筹发展。
对外直接投资和吸收外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应具有其各自的阶段性。先期主要是通过吸收外资发展经济,此时对外直接投资虽然也有一定的数量,但规模还比较小,不是主流。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外直接投资才会快速增长,其规模才可能与吸收外资旗鼓相当。应将这种资本流入流出的阶段特征看作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向。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资本运动的历史来看,都遵循这一规律。
第二,资本双向流动的内在特征要求“引进来”与“走出去”统筹发展。
大国经济要求对外直接投资和吸收外资并举,二者不可偏废。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近13亿,市场规模和潜力都十分巨大,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待开发的消费市场。因此,全球各大公司纷纷抢滩登陆我国,积极开展投资活动,其目的无非是夺得先机,占领市场。俗话说“礼尚往来”,投资也是如此。一个国家要真正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参与世界范围内的市场竞争,就必须深刻认识到除了接受别国的资本外,也要向外输出资本,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只有这样,通过积极主动的对外经济交往,与世界各国形成资本的良性互动,才能在相互投资中实现双赢,获得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经验,继而推动本国经济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实际上,当今世界已经不存在单方面获利的局面了,投资行为都是双向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新经济时代。
第三,纳入世界经济主流的现实需要要求“引进来”与“走出去”统筹发展。
我国已经参加了多个国际性经济组织,尤其是在2001年12月成为世贸组织的新成员。加入这些组织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我国纳入世界经济主流中去,真正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全球化竞争。因此,只有在吸收外资的同时,进行适当的对外直接投资,才能以实际行动展现我国积极参与世界经济事务、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态度和决心,从而强化我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发言权,保护本国经济利益不受侵犯。(待续)来源:商务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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